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组织辖区内各学校开展校服征订视频工作会,会议指出,教育委员会将不再提供推荐企业名录,同时,校服采购必须由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并增加公示环节,所有文件留档备查。此举可有效清理影响市场竞争的人为干预因素,营造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同时将校服选择权归还学生和家长,让学生和家长拥有选择优质优价校服的权利。
同样,今年2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自2021年3月5日起全面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以促进市场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优化。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如“确定5家以上(含5家)校服生产企业”等问题需要重点清理和纠正,因此,原有的地方性校服管理意见已不符合财政部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要求。这一举措,是对校服科学管理的进一步实践,有利于广东省校服市场朝着更加透明、开放的方向发展,保障校服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早在2015年,教育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于中国校服采购机制进行了规范,要求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但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市场开放程度和办学模式均存在差异,加之校服行业长期存在的地方保护、关系营销、小微企业和作坊式工厂盘踞等问题,使得校服采购形态复杂,出现了政府入围式、学校自主采购、家委会自主采购、财政支付、零售模式等形态各异的采购模式。
2013年,上海市在经历了“毒校服”事件之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当地校服市场。逐步形成了人民满意度高、校服质量好、学校和学生气质得以体现的“上海模式”。“上海模式”明确了校服质量监管的“双送检”制度和学校、家委会、校服企业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使得上海的校服市场呈现开放、透明的态势。在群众满意度提升的同时,上海市校服质量管理工作也得到了有效提升,《中国校服产业白皮书》显示,2012年到2018年间,上海市校服抽检合格率由48.2%上升至100%,改革成效显著。
校服采购不同于其他政府采购,其使用者是学生,消费者是家长,而决策权往往在学校管理者或教育行政部门。校服采购应加强家长和学生的参与度,在校服款式和价格的选择上给与其选择权力,同时,由政府部门或学校对家长委员会进行指导,帮助其建立更加民主、公开、透明的校服选择和评议制度。
要实现校服行业科学管理,需要教育部门、质检部门、学校、家长、企业等多方协力,在校服采购方面,做到去权力化,增强发挥市场在校服配置中的关键作用,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促进校服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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